.

夹江县发布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7号)

疫情防控、事关你我,群防群治、人人有责。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按照“严防输入、严阵以待”防控策略,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卡口管理。国省干道、高速公路重要交通卡口实行24小时管控,每辆车每名驾乘人员实行询问、查验、检测和实名登记。镇(街道)与邻县(市、区)交界道路,由各镇(街道)属地管理负责,因地制宜发动群众做好自治管理。

二、严格全面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问询排查,必须做到“责任到人,户户见面”。县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好防控措施,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排查登记检测工作。全县广大群众请主动配合排查走访,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三、严格小区管理。不串门、不聚集,外出佩戴口罩(含自制口罩),各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快递、投递、外卖行业实行无接触配送。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对小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严格申报管理。所有县外来夹人员必须于当日向所在单位及暂居地所在村(社区)报备,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及最近14天生活轨迹,并自行居家隔离14天;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管理责任,向所在村(社区)备案承租人个人信息。居民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严禁人群聚集。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提倡“红事”不办、“白事”简办,禁止群体性聚餐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停办庙会,取消赶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民生性经营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清洁消毒,对体温检测异常的禁止入场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餐饮行业倡导线上销售、外卖服务,不得聚集就餐。

六、严格隔离观察。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一人备案、全家隔离”,严格分房、分餐,生活必需品由村(社区)代购,除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由医护人员陪护就医外,一律禁止外出,如发现私自外出的一律送集中观察点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满14天后,需外出返岗的到属地卫生医疗机构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办理相关外出证明。

七、严格药品管理。零售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必须实行实名制登记,并第一时间上报县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八、严格复工复产。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应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无14天内省外旅居史出差史,县外来夹务工人员应提供所在地健康服务证明方可返岗上班。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措施,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5号)相关要求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严格监管在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必须停产整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违反上述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年2月6日

来源: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总编辑:汪川责任编辑:贾帅编辑:许倩校对:唐菲声明: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