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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人民法院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

夹江县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法院工作。

(二)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21至35周岁,身体健康。

(四)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乐山市范围内。

(五)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年5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及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他不适应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

报名时间:年5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夹江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办公室。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考试分为能力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分计算,其中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待遇和管理

聘用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类社会保险。

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需在试用期内转入法院。

本公告由夹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夹江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

监督—

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夹江县人民法院

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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