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启用区间测速设备及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年9月30日00:00起。
二、设备位置及抓拍功能
启用2套区间测速设备,构建1个区间测速段,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小型客车限速60公里/小时,大中型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如下:
国道线KM+M(峨边段新场服务区)至国道线KM(峨边段明达货场)双向。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告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9月26日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夹江县新增监控设备和交通秩序“严管街”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动车区间测速设备设置地点
G线公里米至G线公里米,区间测速全长2.7公里,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二、交通秩序“严管街”设置范围
夹江县城区:韩漕路、迎恩路、观音街、在古路、永红路、邓扁路、新寓街、南市街;
新场镇:新州路、民心街;
华头镇:滨河街、中街。
三、启用时间
年9月30日00:00时起。
特此公告
夹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9月26日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严格按照公告通行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共创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文编辑
胡荀、饶琴佳
审核
刘冉
签发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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