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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现场综合乐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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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利霞在四川乐山夹江城区开了一家中餐馆,因为经营有道,平时生意都是红红火火。10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店里刚开门,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进门后,二话没说就开始点餐吃饭。
吃完之后,男子把江利霞喊了过来,表示自己没钱付账可不可以下回给。听到男子这样讲,江利霞就询问男子是否有东西做抵押,下回还钱时再还给他。可男子没有抵押物,还发起了火,说不要把他逼急了,兔子急了也咬人,这让江利霞很是火大。
男子吃的东西并不贵,一起也就四十多块钱。江利霞本来想给他免单,但听到男子这样讲,她选择了报警。
随后,夹江县漹城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面对民警,男子直接耍起了无赖,说已经给亲戚朋友打了电话,自己有钱给饭钱。随后,男子被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男子姓余,今年38岁,宜宾市屏山县人。当地村干部表示,余某平时就好吃懒做、不务正业,长期在外流浪生活,出去茶铺打牌都是空着手去,赢了钱就拿钱走人,输了就耍赖。
余某在明知自己没钱支付餐费的前提下,强行在饭店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