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率市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夹江县,开展《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市领导廖克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登廷等参加检查。
县委书记许天毅,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伍仕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汝伦,副县长李宪勤、刘勇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香莱儿陶瓷、益鑫砂石、江山樾商住小区工地开展现场检查,询问了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配置情况和运行情况,听取情况介绍,详细了解夹江贯彻实施《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开展《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把《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执法检查组对夹江县落实《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后,要求夹江要进一步强化《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学习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知晓的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自觉性、积极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来源:夹江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宇杰编辑:李雪校稿:季利萍审核:谢靖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