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受到非洲猪瘟等因素的影响,
全国生猪市场猪价坐上“火箭”,
一飞冲天!
如何促生猪生产保市场供应?
确保我省猪肉市场保供稳价?
8月26日下午,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和成都海关、人行成都分行、银保监委四川监管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以下简称“九条措施”),从发展生猪生产、严抓疫情防控、保障市场供给、提供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推动产业转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着力推动生猪生产养殖,稳定市场供给。据了解,此次“九条措施”的出台,在国内属率先发布。
非洲猪瘟席卷全国31个省市
四川出台“猪九条”
去年8月3日,辽宁沈阳发生我国首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一年多时间就席卷了全国31个省(市、区)。我省自去年11月15日高县发生首起疫情后,在合江县、新津县、巴州区、盐亭县、若尔盖县、夹江县等地共发生了7起疫情。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洲猪瘟疫情,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目前,我省已召开14次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次省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各市县也通过专题会议部署、组织开展督导等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严防死守非洲猪瘟疫情的扩散蔓延。
7月底,省政府安排农业农村厅,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牵头制定促进我省生猪产业稳产保供的政策措施。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省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表示,“我们会同14个成员单位,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广泛调研我省实际情况、积极借鉴外省好做法的基础上,经多次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市县、企业、专家的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今天和大家见面的九条措施,俗称四川的‘猪九条’。”
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年第34周生猪监测报告显示,目前全省67个监测县猪肉零售均价为36.30元/公斤,环、同比分别涨12.98%和65.08%,肥猪和猪肉零售均价及肉-猪价差各自创下年开展监测工作以来新高。此次“九大措施”的出台,目的就是促进生猪稳定生产和转型升级,增加市场猪肉及其制品有效供给,把物价水平稳定下来。
“我们是全国最大的生猪养殖大省,也是猪肉消费大省,老百姓的餐桌上,猪肉占了较大部分。我们出台这个文件,目的就是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振社会信心、企业信心和民众信心,促进生猪稳定生产和转型升级,增加市场猪肉及其制品有效供应,把物价水平稳定下来,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安心。同时,也是扛起政治责任,为全国生猪生产和猪肉供给,做出四川贡献。”杨秀彬在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一组数据看九条措施
杨秀彬表示,九条措施的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主要精神可以用“”这一组数据来概括。
“1”是,突出一个“稳”字,发展生猪生产,保证市场供应。
猪粮安天下,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事关“三农”发展、群众生活和物价稳定。“我们是全国最大的生猪养殖大省,也是猪肉消费大省,老百姓的餐桌上,猪肉占了较大部分。”杨秀彬表示,出台这个文件,目的就是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振社会信心、企业信心和民众信心,促进生猪稳定生产和转型升级,增加市场猪肉及其制品有效供应,把物价水平稳定下来,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安心。“同时,我们也要积极扛起政治责任,为全国生猪生产和猪肉供给,作出四川贡献。”
“2”是突出两个重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保供。
一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杨秀彬表示,将从5个方面,提高综合防治的水平。其中包括,(1)强化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对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以及规模化商品猪场等重点场所周边范围内的生猪散养户进行排查清理,制定“一场一策”的防控方案。(2)进一步明确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推动建立产生者付费、处理者受益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3)各市(州)要在年年底前完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建成一个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项目。(4)省市县三级设立种猪、仔猪“点对点”调运指挥办公室,畅通种猪、仔猪“点对点”调运。(5)加快推进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建设,养猪大县要以镇为单位设立清洗消毒站。
二是以稳定生产为基础保障市场供给。杨秀彬表示,主要是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抓手,从7个方面着手,解决好生猪发展、猪肉供应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1)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省政府将生猪出栏量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联席会议制定生猪生产专项考核方案。(2)积极探索跨区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机制,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产销对接,特别是成都市等生猪主销区要主动对接主产区,将生猪生产纳入与周边区域同城化、一体化合作内容。(3)各市(州)、县(市、区)要在生猪基地改扩建、标准化改造、产能提升等方面给予扶持。(4)各地要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做到“拆一补一”。(5)建立省、市(州)联动储备机制,加快推进冻猪肉储备工作,省级财政积极支持省级收储计划,各地也要落实好地方储备。(6)大型企业、学校等单位要主动建立定点供应渠道,稳定供销关系,提高自身供应保障水平。(7)各地要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规定适时启动省级救助政策。
“3”是突出“用地、资金、人才”三大要素保障,为恢复生猪生产提供政策支持。
一是优先解决用地问题。杨秀彬介绍,这个文件中,有6点新的政策。(1)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划定范围。(2)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合理安排用地规模,满足高于最低生猪出栏量的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3)鼓励发展林下养殖,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畜牧业养殖设施并优先保障使用林地定额。(4)鼓励利用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滩涂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难以提高、低效闲置的土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5)对当地急需配套建设的大型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大型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6)建立畜禽养殖基本用地保底管理制度,保障养殖场用地需求。
二是统筹财政金融保险扶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主要从财政、金融、保险和降低成本4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政策措施:
财政政策有5条:(1)统筹利用好中央和省下达的涉农统筹资金,在完成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约束性指标后,可统筹用于动物防疫、紧急动物疫病处置救助补助、生猪生产扶持等工作。(2)进一步完善生猪疫病紧急处置补助救助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对在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给予相应生产救助补贴。(3)各地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要尽快落实到位。(4)省级财政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化养猪场(户)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5)各地要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种猪场(含保种场)、标准化养殖场和屠宰厂建设等。
金融政策有3条:(1)要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对持续坚持生产的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不得停贷、限贷。(2)对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重点支持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3)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保险政策有3条:(1)落实能繁母猪和生猪养殖保险政策,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养殖场户要及时足额理赔。(2)拓展开发政策性畜禽生产保险险种,积极推进生猪期货交易。(3)加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中小养殖户投保生猪保险,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政策有1条:对生猪养殖、种猪繁育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是在人才保障方面要健全基层卫生防疫和兽医队伍。主要从6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1)对借用、占用基层防疫检疫人员编制的要及时归位。(2)对空缺编制的要及时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市、县、乡三级防检疫人员定员到位。(3)落实畜牧兽医工作津贴补助政策。(4)保障监测、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确保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转。(5)加强对传统中兽医技术人员的培养。(6)采取返聘退休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强化基层防控力量。
“4”是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完善现代生猪良繁体系。(1)重点支持部、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种猪选育,加强生产性能测定,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2)鼓励企业从国外引进良种,更新核心育种群。(3)加大乌金猪、雅南猪、藏猪等地方特色优质猪种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备份场,推动产业化开发。
二是大力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1)支持生猪生产、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2)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3)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推动养猪业现代化发展,今年将继续创建一批部省、市(州)、县级标准化养殖场。(4)支持年出栏万头以上,集规模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为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高新技术项目作为省级重大项目。(5)大力推进种养循环,实现种植用地和养殖用地的均衡化配置,优先在粮食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就地规划和建设相应规模的标准化养殖场。
三是屠宰加工业标准化建设。(1)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大力推进小型屠宰厂点清理整合撤并,对未取得“两证”的屠宰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整治不达标的,要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2)大力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屠宰厂。(3)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制度,按照屠宰企业不同规模,足额配备官方兽医,工作经费地方财政要解决好。(4)年年底前,所有生猪屠宰企业的相关信息纳入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实现精准监管,培育一批在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存在条件下的高新现代化猪业企业。
四是构建现代流通体系。(1)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屠宰厂,发展集饲养、屠宰、加工、冷链、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的高新猪业集团。(2)鼓励生猪就地就近屠宰,减少活猪跨区域(地级市)调运,逐步实现从调猪向调肉转变。(3)将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4)加强对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组织对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开展抽检。
“5”是突出打击五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故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行顶格处罚。
二是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对环保不达标、不符合动物防疫等条件的,或因检测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导致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依法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
五是强化打击走私生猪产品国际合作,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我省对生猪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打击措施?效果如何?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食品犯罪侦查处处长刘海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省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和案件侦办工作。对传播非洲猪瘟谣言,散布、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炒猪”“洗猪”“挖猪”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收购、贩运、销售、故意丢弃病死猪、闯关逃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公安机关重点打击涉及非洲猪瘟的非法经营、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妨碍动植物检验检疫、非法调运生猪及其制品、洗猪、僵尸肉或添加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犯罪,坚决打击取缔销售涉非洲猪瘟生猪、病死猪及其制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集中侦破了一批案件,摧毁了一批犯罪屠宰窝点,打掉了一批犯罪运输链条,整治了一批重点储存部位,依法严惩了一批洗猪、运输、屠宰、出售病死猪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市场环境。
刘海军介绍,截止到目前,立案49件,移送起诉25件,刑事拘留人,移送审查起诉63人。公安厅督办15件,办理行政案件16件,行政拘留68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11件41人)。
“广大群众、网友可及时拨打,举报身边的涉及非洲猪瘟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绝不姑息,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坚决查办一人,坚决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坚决维护市场秩序。”
在财政、金融等方面四川对发展生猪生产已有哪些具体支持?重点支持哪些方面?
四川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黎家远介绍,为支持各地切实抓好促进生猪生产工作,稳定生猪基础产能,财政厅积极研究并深入落实各项激励措施。
一是支持生猪生产能力建设。支持各地统筹用好相关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抓生猪产业发展,只要不是约束性任务,均可通过政策衔接、方案调整等举措,统筹用于生猪生产扶持等工作。支持创建现代生猪养殖园区,持续推进“育、引、繁、推”一体化,提高生猪良种繁育水平。
二是建立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机制。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对符合规定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财政厅将参照中央做法,从年起,积极研究出台省级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重点支持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
三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力度。支持各地用好中央、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经费,加强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无害化处理的支出保障力度。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面的补助资金,可在完成强制免疫任务的前提下,统筹调整用于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四是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支持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在政策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为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五是落实生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各地开展生猪养殖保险,各级财政按保费总额的80%给与养殖户保险费补贴,在以前按育肥猪每头最高元、能繁母猪每头元的水平提供风险保障的基础上,研究适当提高保险金额。
黎家远表示,下一步,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和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会议精神,综合运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财政以奖代补、风险补偿、信贷担保等扶持政策,深入研究促进地方提升生猪养殖积极性的工作措施,切实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
近年,业界普遍反映畜禽养殖用地难,在九条措施中提到要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首先就涉及土地的使用,那么,国家和四川分别有哪些具体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吴游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一是要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二是要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对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坚决贯彻落实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同时,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的统一要求,积极制定相关政策,保障我省规模养殖用地。
吴游表示,针对“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问题,对于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条件的养殖场(户),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对于涉及占用国有建设用地的配套项目,积极协调解决规划、计划与占补平衡指标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统筹保障,全力支持规模养殖场用地保障,决不能因为用地问题影响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
今年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对此,四川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刘长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今年以来,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系列安排部署,通力协作,努力缓解猪肉市场供应紧张局面,保障了全省猪肉市场供应总体平稳。其中包括采取了强化监测、制定专项预案、加强产销衔接、加强队伍建设等各项措施。
强化监测。刘长虹表示,及时掌握猪肉产销等市场情况,根据市场走势,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行业和公众预期,提出政策建议。
制定专项预案。“前期,我们就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制定了应急预案。近期,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国家、省上最新要求,正在对前期预案进行细化深化,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刘长虹介绍。
加强产销衔接。针对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规定和生猪产能在全省分布情况,指导省内主销区主动对接主产区,指导各地与邻近市(州)建立保障市场供应的区域协作机制,做好地区之间的余缺调剂。指导生猪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市场主体,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在对防控非洲猪瘟严防死守前提下,稳定产供销关系,畅通产销渠道,提高流通效率。
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各地选择了一批当地大型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作为保障市场供应的骨干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投放网络。
完善政府储备机制。充实地方政府储备,引导增加商业储备,将根据后期调控需要,投放市场,增加供应。
引导企业增加猪肉产品进口。加大猪肉制品购进,引导企业增加牛羊兔、鸡鸭鱼等替代肉类,以及蛋、奶的供应,努力维持肉类供应总量稳定。
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前期国家、省上多次开会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州)政府围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内容,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厅也多次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压紧压实商务主管部门职责,提升当地猪肉类商品的市场流通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刘长虹介绍。
那么,接下来将如何进一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呢?
刘长虹表示,8月13日,四川省商务厅对全省商务系统就进一步加强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工作进行了部署。下一步,将指导全省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8月21日常务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猪肉供应最新安排部署,和此次全省15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的《全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保供措施,着力缓解市场供应紧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