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夹江县振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的夹江县滨江片区棚改安置点一期涉嫌安置劣质铝合金门窗。现场实际安装的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不到1.3毫米。GB/T—《铝合金门窗》明确规定: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不得低于1.4毫米。
请问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如何在监管?不到1.3毫米的铝合金型材允许使用吗?该安置房还使用了哪些非标材质?那些人在从中获利?请有关部门给全县人民特别是该项目的安置户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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