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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夹江县5月17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进

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通告

(第8号)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5月17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有序推进区域核酸检测,请所有居民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

二、严格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离夹,所有来(返)夹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暂停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车辆运营。开通生活物资、应急物资和企业生产货物运输“绿色通道”,货物运输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暂停所有会议、宗教活动、庆祝庆典、展销展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全县所有非寄宿制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实施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线下培训。寄宿制学校一律实行封闭教学,民政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托育机构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农村坝坝宴一律暂停。

五、除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以及保障居民基本需要、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外,所有KTV、酒吧、网吧、棋牌室、茶馆、景区景点等休闲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经营性餐馆一律不提供堂食,建筑工地暂停施工。准许营业的行业和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通风消杀、查健康码、扫场所码、验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六、药房、诊所如发现咳嗽、发热、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病人,不能够擅自处置,需第一时间报告。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按照“双报到”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八、广大群众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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