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夹江法院为照顾到87岁高龄当事人的身体情况,到夹江县马村乡水库村进行了一次巡回开庭,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合同纠纷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开庭现场年9月,汪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路边行走的马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汪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马某随后医院救治,并于年12月16日出院,马某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十五万余元。后马某仍因伤情较重于年3月3日在家中去世。医院只能将马某的第一顺位唯一继承人——其母曾某诉至法院。
布置巡回法庭然而曾某已经是87岁的高龄老人,现靠大儿子赡养,腿部关节还刚刚做过置换手术,无法到法院应诉。
承办法官了解困难当事人诉求承办法官综合考虑案件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联系曾某所在村组的干部,多次到其住处调查情况,沟通调解。最终决定到被告曾某所在的夹江县马村乡水库村进行巡回开庭。
承办法官释明法理经查明,马某生前无配偶、子女,与母亲曾某共同生活,除拥有一间砖瓦房外无其它财产,曾某根本无法承担欠付医疗费用,虽然马某欠付的医疗费最终将由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汪某承担,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院只能起诉马某的继承人,不能直接起诉第三人汪某。因此法官提出调解意见,直接由第三人汪某向原告医院支付马某某的医疗费,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又能消除诉讼相对性的障碍。经过对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释明,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该调解协议,本案顺利审结。
审理结束后,巡回审判团队工作人员担心老人身体情况,又将老人一路护送回到了其住处。法不容情但法外有情
夹江法院始终秉承着这样一份审判理念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
还能感受到司法的
温情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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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行政庭艾文雁
原标题:《夹江法院丨巡回审判送关怀,柔性调解显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