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生们上下学的代步工具
除了公共交通工具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非常普及
然而
孩子们往往因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忽视了安全骑行的重要性
年4月13日21时许,赵某某(学生)骑自行车在四川乐山市夹江县体育路与学业街交叉路口处,从人行道驶入路口经人行横道横穿道路时,与沿体育路从迎春西路方向往国道线方向行驶的由钟某某驾驶的川LF***9号小型汽车相撞,造成赵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赵某某骑行自行车横过道路时,未仔细观察道路通行情况,未下车推行车辆,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钟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
警惕前车之鉴,遵守交通法规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根据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且时速必须控制在20km/h以内;申领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
来源:乐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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