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据新闻媒体消息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年“12.05”夹江3路公交车爆炸案进行了二审,法院通过审理后宣判,被告人卢仕兵因涉嫌犯爆炸罪,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核准以爆炸罪判处被告死刑,缓刑2年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刑事裁定。此前一审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高院认为,卢仕兵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量刑适当,故被告人卢仕兵上诉被驳回,裁定维持原判。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会平等对待社会中的每一位公民,法律有法律的原则,尽管卢仕兵一心求死,但法律也必须依照原则,公平合理地对他进行量刑,审判程序更要合法。此案曾经轰动整个四川省,在全国范围内都造成了巨大影响,据乐山市夹江县警方在事发当天晚上8点发布的警情通报称,年12月5日下午5点31分,该县焉城镇一辆3路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巨大的冲击波震碎了所有车窗玻璃,车内顿时哭喊连天,后经警方调查,此次爆炸造成一人重伤,另16人不同程度的受伤,所幸无人死亡。
案件发生后,省公安厅极其重视,督促夹江县公安局办案,当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细心分析案情,逐步排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卢仕兵,两天后,此案犯罪嫌疑人卢仕兵,于7日下午5点左右被警方抓获归案,经审讯,卢仕兵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彻底交代了其犯罪动机和过程。据悉,卢仕兵是乐山市夹江县顺河乡村里人,文化程度不高,只读了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回家,从12岁那年开始,他就流浪在社会,出门打工度日,因常年在外很少回家,以至于村民对他了解不多,更不知道他的为人怎样。
在村民的眼中,卢仕兵性格非常内向,固执偏激,爱钻牛角尖,平时不太愿意与人交往,而且脾气十分暴躁。有一次,村里修建“村村通”公路,有一段要经过卢仕兵的田地,当时他不同意,与修路人员发生争执,村干部过来调解,他竟然拿着电钻和钢钎破坏路基,并与村干部争吵。后来警察过来处理,卢仕兵胆大妄为,还用钢钎追打警察,最后因妨碍公务罪被拘留。因为修公路是为了群众的利益,所以村民对卢仕兵的做法很不满,但也不敢得罪他,后来卢仕兵为此事又闹过几次,找村干部要赔偿。
当卢仕兵的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顿时心生怨恨,不仅对村干部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情绪,就连身边的所有村民他也看不顺眼,觉得大家都欠了他一样。偏执狭隘的心理,最终让他做出了一个极其险恶的决定,他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无辜的群众。事发当日5点多,夹江县迎春南路一声巨响震惊了无数当地居民,当人们醒悟过来,才发现一辆3路公交车瘫痪在地,满地都是车窗残片和碎玻璃,汽车里浓烟滚滚,很多乘客连滚带爬地滚下了车,随后大家帮忙把伤者转移到道路旁边,等待救援。
再看十几位伤者,个个都是满脸是血,惨不忍睹,后来警方到场进行处置,医院抢救。像此类典型的爆炸案,在近些年来极为罕见,因此上级领导非常重视。后经查明,此次公交车爆炸是人为作案,而犯罪嫌疑人正是卢仕兵。据他供述,制造这起案件的原因,是因为土地被占得不到赔偿,因此心里极不平衡,就想到了报复。为了此次计划,卢仕兵可谓是处心积虑,案发前一个月,他就开始在家里偷偷研究制作爆炸物,因为买不到炸药,他就从鞭炮中提取,然后又买来铁丝和铁钉,最后做成了一个土制炸药。
事发时,卢仕兵身背着装有炸药的布包,在迎春南路站牌下等公交车,当3路公交车到达站点后,在乘客上下车之际,卢仕兵点燃炸药后迅速从公交车前门扔进车内,爆炸发生后,车内十几人瞬间就倒在了血泊中,2天后,卢仕兵落网。年11月15日,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卢仕兵死缓,但他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要求法院判处自己死刑立即执行,近日,高院在二审中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驳回了卢仕兵上诉,维持原判。想死也没那么容易,等待他的将是在监狱里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