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一密切接触者
行程轨迹公布
如有重叠者,请主动报备
年5月14日12:23,平昌县疾控中心接到四川省应急平台信息推送涉及我县密切接触人员1名。经核实,年5月9日,杨某某与初筛核酸阳性病例同航班(PN),重庆市渝北区疾控中心判定其为密切接触者。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流调、采样、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次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密切接触者杨某某未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杨某某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5月10日
11:37抵达平昌火车站(重庆北至平昌C次1车厢),随后乘坐网约车(川Y8P)
11:51金平广场公交站台下车,步行至多又好超市购物
12:50乘坐网约车(Y7L)经水岸雅居前往大寨镇
14:00抵达大寨镇大寨社区家中
16:00自驾摩托车至大寨个体店购物
17:00自驾摩托车到大寨镇陈某某家就餐
19:3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5月11日
09:00自驾摩托车到陈某某家就餐
12:00自驾骑摩托车到平昌县思源小学门口后换乘医院核酸采样
13:00乘摩托车到思源小学,随后自驾摩托车到大寨家中
5月12日
07:40乘坐大寨镇至平昌营运车(川YIB)抵达南河子汽车站
08:00乘坐网约车(川Y63R49)前往达州市,随后前往福建省晋江市租住地
请与杨某某上述活动轨迹存在时间和空间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属村(社区)、镇(街道、管委会、管理局)或单位报告,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进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立即向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所在村(社区)报告,勿乘坐公共交通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平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5月14日
夹江县发布最新通告
多地实施居家隔离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夹江县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就落实疫情防控分类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木城中学、木城第一幼儿园、木城农贸市场等风险点位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至离开木城镇满7天为止。其中,第1、3、7天由核酸采样队伍进行上门采样。
2.木城镇内除木城中学、木城第一幼儿园、木城农贸市场等以外区域范围内的人员,以及与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叠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其中,第1、3、7天在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前提下,自行到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3.县域内其他镇(街道)5月4日以来有木城镇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未出前不外出。
4.除上述外的县域内其他人员,尽快完成1次核酸检测。
5.密切接触者、次级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保持原地不动,等待转运车辆闭环转运,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6.加强省外A、B类地区和省内广安市等风险地区来(返)夹江人员的排查管控,落实分类管控措施(A、B类地区划定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