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绵阳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用人单位及名额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须在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5.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27日-年6月26日期间出生);6.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三、招聘方法与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报名时间年7月4日至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3.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涪城区红星街86号)。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5.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年7月8日前在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